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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释法:未经海关同意擅自更换货物标记案 2025-06-24

    一、案情简介2024年6月4日,当事人从中国台湾采购两台卧式数控车床,价值146.0499万元,以“保税区仓储转口”的监管方式进口到AA综合保税区,由AA保税区2024年7月8日运输至BB综合保税区。当事人委托XX向海关申报,申报监管方式为“保税间货物”,申报原产国地区为“中国台湾”,保税核注清单号(进口)号“XX”,准备报关后出口至俄罗斯。2024年8月27日海关对涉案货物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

  • 以案释法: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未报检初次违法免罚 2025-06-24

    一、案情简介2025年3月初,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发现某进出口企业自主申报的包装类型有误,经查验发现该木质包装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标准,但其包装类型申报错误的行为有可能引发检疫风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反映:“我们是第一次开展进口业务,以为木质包装有IPPC标识就万事大吉,没想到在包装种类申报上疏忽大意了……”经进一步调查了解,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发现在该案件中,所涉及

  • 货物被海关放行并不等同于检验检疫完成 2025-06-24

    检验检疫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简称,是“国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疫”的总称。因此,检验检疫实际包括了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三个专业范围的范畴,其实质内容就是“检验”和“检疫”。“检验”(INSPECTION)的狭义概念,仅指对出入境商品的品质检验。具体含义是指:在国家的授权下,根据合同、标准或来样的要求,应用感官的、物理的、化学的、微生物的分析分辨方法,对出人境的商品(

  • 简析企业应如何应对海关稽查 2025-06-24

    一、海关稽查的概念解读: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需要注意的是,海关稽查并不意味着对企业成立开始所有进行的活动都稽查,而是有严格的实现范围。二、海

  • 海关对对美加征关税公告的解读 2025-06-24

    一、背景情况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

  • 何为货运代理? 2025-06-24

    货运代理(以下简称货代)源于英文单词“the freight forwarder’”,国际上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指“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结汇、装卸、储存、安排内地运输、收取货款等日常业务的代理机构”。货运代理人在出现之初,只以纯粹的代理身份出现。“他们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

  • 简析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2025-06-24

    当货运代理人处于不同的身份地位时,其法律地位及责任承担也各不相同。综合我国目前的立法规定,不难发现,当货代参与不同业务的经营,处于不同法律关系时,其法律地位有很大差异,可以分为狭义代理、独立经营人以及综合服务提供者三种情况。(1)传统意义上的货代的法律地位传统意义上的货代主要义务是“接受托运人指示就有关货物的运输及相关环节提供服务,合理谨慎的代理托运人安排运输、选择承运人,只要履行了这项义务,就无

  • 论货运代理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2025-06-24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直接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内容,直接决定着免责事由,直接决定着损害赔偿的范围。至于具体到货代企业的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应当区分货代企业在实际业务中的法律地位,确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还是严格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在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当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如《民法典》第929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

  • 简析我国如何辨别货运代理人的身份 2025-06-24

    如何界定一般代理人与契约承运人,如何辨别货运代理人的身份,是各国法院面临的共同难题。目前我国在海运领域中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解释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书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性质,并综合考虑货运代理企业取得报酬的名义和方式、开具发票的种类和收费项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以及合同实际履行的其他情况,认定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由于海运、空

  • 我国目前的货运代理赔偿责任体系 2025-06-24

    根据199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商务部1998年制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我国对于货代的定义是既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这与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是一样的。我国关于货代代理的赔偿责任制度,从四个方面可以看出:1.立法层面《海商法》第46条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