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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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2020-02-06
来源:陈俊杰刑事辩护网编辑:陈俊杰律师团队联系电话:138 1461 7578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一、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实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移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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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0-02-06
来源:陈俊杰刑事辩护网编辑:陈俊杰律师团队联系电话:138 1461 7578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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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家属须知 看守所相关小知识 2020-02-04
看守所相关小知识来源:陈俊杰刑事辩护网 编辑:陈俊杰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138 1461 7578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一、看守所不收押以下人员: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