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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有感 | 第三被告的辩护人,你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

更新时间:2020-11-28

办案有感 | 第三被告的辩护人,你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

前几天在朋友圈里,看到朱明勇律师在某法院开庭,台下的部分辩护人集体对朱律师“冗长发言”提出抗议起哄打断,让他不要再讲了早点结束,不要耽误大家时间。对此我很疑惑,不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吗?不是天下刑辩律师是一家吗?why?虽有疑惑,但我并没有深入思考,只是把这篇文章收藏了。


今日上午,团队为三峡移民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诈骗罪案件开庭。作为第三被告的辩护人,我对于起诉书所指控的诈骗金额提出异议(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已经递交了手续,但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的),为论证我的观点,也为了法官查明案件事实,我必然在法庭调查阶段发问较多,这无疑拖延了庭审节奏。在所有人三缄其口的情况下,忽然出现这个不和谐的声音,让我一下子成了除审判长之外所有人的众矢之的。在我发言时,不断有辩护人在嘀咕“有什么好讲的,早点结束。”“上午就弄完了吧!”“今天周五我要早点回家。”


究其原因,是因为本案全案认罪认罚,同案的辩护人或者是从北京福建赶过来的开庭的,或者是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来开庭的,都希望今天的案子早点结束,最好一上午就结束,有些律师甚至已经买了下午三点的机票返程。


对于其它辩护人的想法我表示理解,但我有不同看法,外地律师出差办案尤其是刑事案件不应提前买返程票,因为你无法估计今日的工作量。另外,无论是收了律师费的或者是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都是拿了钱的,你干的就是这个活端的就是这碗饭,没什么好抱怨的。再者,大家同为律师不说抱团取暖也不应该互相拆台。


这个月的后半个月我已经连续开了4个刑庭,确实很累,压力也很大,有的案件庭开完之后马上就上火了,牙龈肿痛整个半边脸疼得吃不下饭。在争议较大的案件中我的发言是很多的,但在争议不大,被告人已经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缓刑的案件里,我都在减少发言,给其它争议较大需要更多发言时间的辩护人留足时间,让他们更充分的去发表辩护意见。所谓渡人渡己,共同犯罪案件前面,被告人的量刑降低了对后面的被告人是有利的。何必为难其他人呢?


律师的时间都是宝贵的,但收了律师费就要把事儿做好,没收律师费,只要做了就要把活做好。当然也存在有些案件一些律师收了很高的律师费,而同案的其它律师收费并不高,收高的律师费的律师充分发表辩护观点时会延长庭审时间,收费低的律师就会有意见,因为同案不同价,但法律服务市场就是这样,现在是市场经济了,律师和律师之间竞争的是能力,是专业知识,在这一点上永远无法寻求公平,要想做到公平只有自己努力!就写到这吧,下午要继续开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