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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贵金属纪念币入境,被查就是走私?一起来拆解! |
| 更新时间:2026-01-08 |
大家好,今天我们聊一个很有意思、但又经常让当事人掉以轻心的案件类型——携带贵金属纪念币入境,结果被海关查获,到底算不算走私? 先弄清楚什么是贵金属纪念币。它不是普通人民币,也不是纯粹的黄金饰品。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贵金属纪念币是国家发行的、具有特定主题的法定货币,它既有货币属性,又可以自由买卖,满足收藏、纪念、投资等需求。所以,它有点像人民币和艺术品的结合体。 问题来了,带纪念币入境如果超量或者逃避监管,会不会触碰刑法?答案是——可能会,而且很可能定性为走私普通物品罪。 为什么呢?首先我们要明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关键要看携带的东西在法律上的属性。贵金属纪念币虽然是货币,但它在进出口环节更接近于收藏品、投资品,不是贸易合同项下的“货物”,因此更符合“物品”的特征。也就是说,如果你规避海关申报,携带大量纪念币入境,偷逃税额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 很多人会问:如果关税是零呢?我偷逃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还能算走私吗?最高院和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已经给了答案。《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明确:“应缴税额”不仅包括关税,还包括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税款,比如增值税、消费税。所以,即便关税是零,但你逃避了进口环节的其他税,同样会被认定为走私。 这条司法解释很重要,因为现在我国的关税水平越来越低,甚至很多商品关税已经取消。如果以“关税为零”为理由一概不认定走私,那海关监管就失去了牙齿。所以,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不少类似案例,携带大量纪念币、金银条、名表入境,逃避税款,最后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处理。 从辩护角度看,这类案件有几个关键点要注意: 第一,定性要准。要弄清楚涉案物品是“物品”还是“货物”,因为“货物”往往涉及合同、贸易性质,“物品”则是非贸易性质的携带物。 第二,税额要算清。要核对海关计税价格、数量、币种,确保应缴税额计算准确。税额不同,量刑档次差别很大。 第三,程序要审查。海关查验、扣押、估价、送检、计税,都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一旦有程序瑕疵,可能影响证据效力。 我想强调的是,携带贵金属纪念币入境不是不能带,但一定要申报。海关并不是禁止纪念币进境,而是要保证合法、合规、纳税。如果偷逃税款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哪怕你主观上觉得只是“带点收藏品”,也可能面临刑事风险。 最后提醒大家,走私罪不是“关税罪”,它保护的是国家的进出口监管秩序,不仅仅是收税的问题。所以,不管关税是不是零,只要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了应缴税额,依然可能构成走私罪。 我是陈俊杰律师,如果你对涉及海关类事务还有疑问,欢迎关注我们并与我们联系,我们下期再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