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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案件中,认罪认罚就一定不能无罪辩护吗?

更新时间:2026-01-08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特别关心的问题:走私案件中,一旦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不是就彻底没有翻盘的机会了?

在我们的办案经验里,不少当事人因为害怕被判重刑,在侦查阶段就稀里糊涂地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完之后,家属往往会问:律师,这下是不是只能等着判刑了?其实,答案是否定的。认罪认罚,并不等于彻底放弃辩护。

为什么呢?

第一,认罪认罚的效力,前提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证据本身存在重大漏洞,比如税额计算方法错误,或者仅凭同案犯的口供、没有其他佐证,那即使签了具结书,检察机关和法院仍然可能不予采信。

第二,认罪认罚主要体现在量刑从宽,但并不改变案件性质。换句话说,认罪认罚不是“自我定罪”,而是一种程序性选择。如果律师在后续审查起诉或者庭审中,能抓住关键证据的矛盾点,依然有可能争取到无罪,或者至少大幅减轻罪责。

第三,在走私案件中,认罪认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铁板钉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然会审查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法院在审理阶段,也必须对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律师能在这些阶段提供新的辩护意见,完全可能影响案件走向。

那么,认罪认罚和辩护之间,应该如何平衡?

在我看来,认罪认罚是一个策略问题对确实有充分证据的案件,签署具结书可以争取量刑折扣;但同时,律师要坚持对关键证据和定性问题进行审查和辩护。既不放弃程序上的从宽机会,也不放弃实体上的无罪可能。

总结一句话:认罪认罚不是放弃,而是另一个战场。

在这个战场上,律师的作用,就是把证据重新梳理,把数额重新计算,把角色重新界定,让案件的处理更加符合事实和法律。

所以,当事人和家属千万不要因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灰心丧气,更不要觉得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只要案件还在侦查、起诉、审判的流程里,案件都有可能有新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