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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两用物项出口质疑制度 |
| 更新时间:2026-01-06 |
最近有读者提到一个问题:重读了海关总署的123号公告,发现两用物项出口质疑制度,其实给了海关更大的权力。 怎么理解? 这意味着,海关不仅仅是“查验”或“把关”的角色,而是具备了初步认定权。换句话说,出口企业面对的第一道卡口,就是海关的质疑。 而商务部的角色,是在出口前阶段,负责许可证的核发与事前判定。如果企业在申报之前主动申请,由商务部认定是不是两用物项,那么流程相对可控。但如果企业直接申报出口,却没有提供许可证,就很可能先被海关卡住。 这就是质疑制度的核心矛盾:在事前认定不足的情况下,海关的权力被放大,企业稍有疏忽,就可能直接面临处罚。 因此,出口企业需要格外注意: 总结一句话:两用物项出口质疑制度,实际上是对企业合规能力的直接考验。企业不能只想着“先报再说”,而是要在事前把工作做足。否则,一旦海关质疑,就可能直接走向处罚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