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动态 CONSTRUCTION

业务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动态

把货交给“包税公司”,算走私吗?

更新时间:2025-12-30

在外贸、跨境电商、保税加工等行业中,不少企业图方便,会把货物交给所谓的“包税转运公司”全权处理进出口申报,有的转运公司甚至拍胸脯承诺:“全包、包税、绝对安全。”看起来是省心省事,但很多人不知道,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很可能就是走私。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来从法律角度拆解一下。

首先,“包税”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一个市场化的灰色词汇,海关并没有“包税”这一通关方式。所谓“包税”,实际可能隐藏的是虚假申报、伪报品名、伪报价格、套用他人资质、逃避监管等行为,而你作为货主,如果明知转运公司使用了这些手段,仍默许或配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走私行为的共犯

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一点:

如果你将货物委托给某公司进出口,该公司是否具备报关资质?是否真实申报货物信息?是否依法缴税?你作为货主其实负有一定审查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你明明知道自己出口的是高关税商品,但转运公司给你的报价非常低,甚至承诺“无需提供发票资料”“不走正规通道”,你还照样合作,那很难说你是完全“被蒙在鼓里”。

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通常会从以下两个方向认定法律责任:

一,如果转运公司伪报货值或品名逃避关税,被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罪”或“伪报品名罪”,货主可能作为共犯处理;

二,如果货主确实不知情,且未参与走私过程,提供了真实单证,也可能作为证人协助调查,未必被追刑责。

但这里要注意,如果你和转运公司长期合作、形成固定流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税负水平,哪怕你“没看到”具体申报行为,也可能被认为“应当知道”,进而构成主观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