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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走私案件中,谁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岗位要小心!

更新时间:2025-12-26

在当前严厉的海关监管环境下,单位走私案件频频出现。不少企业高管、财务、报关、外贸人员都有这样的疑问:

“如果公司涉嫌走私,谁会被追责?”

“我只是打工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老板指示的,员工要负责吗?”

今天,我们就带你彻底搞清楚:

单位走私案件中,哪些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单位走私罪,重点打击“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刑法》规定:

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除判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外,还要追究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

罚公司:对单位判处罚金;

抓个人:追究单位中关键人员的刑责。

二、哪些岗位属于“直接责任人员”?

1.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如果这些高管人员明知或参与走私,通常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

如外贸部门、采购部门、报关部门的负责人,掌握或主导进出口流程、报关申报、货物发运等关键环节,若涉案,通常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

3. 报关、外贸、单证专员

这些一线操作人员,如果直接实施走私行为,如伪造单证、故意瞒报、低报货物,可能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三、是不是所有员工都要担责?

法律上,“直接责任人员”必须具备下列特征之一:

参与决策、指挥走私;

明知公司违法仍主导或配合实施;

实际操作走私关键环节;

收受非法报酬、直接获利。

如果员工只是按流程办事、并不知情,没有主观故意或客观违法行为,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

四、特殊提醒:常见高风险岗位

以下岗位,在走私案件中极易“中招”:

岗位
风险点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签署授权文件、决策贸易计划、最终责任人
财务负责人
参与货款支付、控制资金流、涉案资金往来
报关部门主管及专员
负责申报单证,可能涉及瞒报、伪报、漏报
外贸、单证专员
制作合同、发票、箱单,参与伪报、错误申报
采购、销售部门主管
主导合同谈判、控制货物流向,涉案可能性高
仓储、物流负责人
                                     涉及货物调拨、出入库,若明知走私仍配合也会担责


五、实务提醒:这些防范措施必不可少

健全合规机制:建立内部合规审核、报关自查、合同审核流程。

加强法律培训:特别是外贸、报关、财务岗位,定期进行走私犯罪法律风险培训。

慎签授权文件:高管签字、授权要谨慎,防止被“甩锅”。

发现异常及时止损:一旦发现报关异常,立刻暂停操作、保留证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