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有个刑事案件嫌疑人家属通过朋友找到我,很着急问我能不能安排节前去会见下,虽然当事人被关在县区,市区过去需要一个多小时,我说如果委托,我们将尽可能快的安排会见。说到律师费,我们按照正常的刑事案件报了价。她突然说,怎么比北京的律师都贵?我诧异了,到底是她对北京律师有误解,还是她遇到了假的北京律师。这样的客户,我们觉得没有再沟通的必要。因为她认为我们不值这个价,我们可能会花大量的时间给她普法,如果一旦案件进展不如意,就会把怨气发在我们的身上,我们不如花更多的时间把手上的案件办好。同样,前一段时间,我一个朋友的朋友需要在上海找一个专业刑事律师,我欣然帮她介绍了一个优秀靠谱的刑事律师。后来那位律师告诉我,她问我介绍的律师,怎么在网上搜不到我介绍的律师资料。我们一问她在哪里搜的,她说是在网上的法律援助网搜寻的,我们一下蒙了,她不到正规的司法厅网站去搜寻,跑到法律援助网上当然搜索不到。后来上海律师果断跟我说,这个当事人以后会很难搞,我还是不要接她的案件吧。我也赞同他的观点,果断回绝了朋友。律师执业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认识不到律师的价值,特别是刑事律师的价值,律师的辩护过程将会变得痛苦不堪。你在花大量的心血为他们辩护的同时,还要花很多的时间跟他们解释自己的工作量,告知他们自己每天的工作和效果。但是刑事案件往往是一时半会看不到效果的,有的案件甚至要经历两三年,当他们看不到眼前效果的时候,往往有时候就是翻脸。有人把律师的工作和医生的工作做对比,我认为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最大的区别是,医生对于有些病症开出药方,就会取得药到病除的效果;但是刑事辩护的过程是无比艰辛的,尤其是嫌疑人被逮捕的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能够出来的少之又少,根本达不到“药到病除”的奇效。所以,客户的认知变得非常非常重要。我们办理的有些案件,只要客户能够认识到律师的价值,在当事人经济条件确实困难时,我们律师费也会做相应的减免,这是我们心甘情愿地付出。有个顺德容桂的当事人,儿子因刚大学毕业误入诈骗团伙,她非常想让我们为她儿子辩护,但经济能力确实有限,一时也没有筹集到,我们当即决定减免了剩余待付的律师费,她对我们的付出也非常认可,特地发来感谢的信息。大量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与其花大量的时间与这样的客户去周旋,我们不如开始就拒绝那些认识不到辩护律师价值的人。你可能失去的是河流,但是得到的是海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