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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完的案件是不是一定要被起诉?

更新时间:2019-04-09

1、案件到检察院后审查时间要多久?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3、案件到检察院后还有多久会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