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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陷入诈骗陷阱,我们应该如何远离房产骗局?

更新时间:2020-04-13

来源:陈俊杰刑事辩护网   编辑:陈俊杰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138 1461 7578

卖房陷入诈骗陷阱,我们应该如何远离房产骗局?


看似正常的房产交易,竟然是精细设计的诈骗陷阱,面对复杂的交易环境,我们又该如何远离房产骗局?

1、卖房后迟迟未拿到尾款,江先生陷入诈骗陷阱

2018年,浙江诸暨的江先生看中了一套新开盘的房子,于是张先生准备将自己居住的房子卖掉,变现购置新房。于是江先生选择将自己房子的信息放在了当地的一家购房网站上出售,不久,就有房产中介联系自己,说有客户想要买他的这套房。经过简单的沟通,张先生就和房产中介约好了看房时间。

据张先生回忆说,这个客户和中介来看房了三次,第三次来看房的时候说,对房子特别满意,可以马上签合同。之后,客户就先向张先生付了30%的首付款,称剩余的钱需要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张先生收到了30%的首付款后,就和中介、客户一起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 ,中介说为了保证客户按时申请贷款,新办的房产证会先由中介保管,等到钱打到张先生的账户后,再把房产证交给客户,于是张先生相信了中介的承诺。

可是到了约定支付贷款的日期,张先生联系客户、中介关于房屋尾款的事情时,对方却一直以贷款办不下来要重新换银行等借口延迟支付尾款的时间。最终,张先生没有等到尾款却等来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告知他可能陷入了一起房产诈骗的陷阱。

2、警方深入调查,发现犯罪源头

原来,张先生这样的类似的案件在诸暨已经发生了好几起,这些卖房人纷纷表示遇到了买房人迟迟不付尾款的情况,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调查发现,这不仅仅是民事纠纷,极有可能涉及了房产诈骗。

通过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这几起房产的购买人都是一些没有工作的社会闲散人员,而把他们召集到一起的是一个叫于峰(化名)的人,经调查,于峰之前从事放贷业务,因为经营不善,欠了一屁股外债。在法院的系统中,于峰早就被列入了失信人员的黑名单。没想到,于峰并没有努力工作还债,还动起了骗取房产捞取钱财的歪心思。

为了赢得卖房者的信任,于峰以开公司的名义召集了许多无业人员假扮客户,又和名为张凤(化名)的女子约定,由张凤假扮中介,带着假客户去看房子,和买房者签好合同办好过户登记后,她就带着房产证去银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获得的钱一部分作为下一次实施诈骗的“买房款”,剩余的占为己有。于是,于峰和张凤一次次利用买房者对中介的信任和交易过程中的疏忽大意而屡屡得手,直到东窗事发。

3、律师提醒:卖房时应当注意“物”和“人”的安全

那么在房产交易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呢?

1、我们需要审查“物”的安全性,即对房产的相关风险评估,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在签订合同之前,了解房产是否适合交易。比如房产上有没有办理抵押、被法院查封等不宜出售、无法出售的情形。

2、我们需要审查“人”的安全性,就是对于中介、房产的出售人、房屋购买者的三方身份、背景以及可靠性是否有过核实和考量。目前很多的二手房买卖纠纷都是因为中介不正规,中介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不到位造成的,因此找正规的品牌中介就非常重要。此外,现在大多数人都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房,那么就需要买方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办理抵押贷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卖房者在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最好亲自陪同买方去办理,将其中的风险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