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CONSTRUCTION

其他犯罪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犯罪

2400吨煤炭不翼而飞,深挖竟牵出一个“案中案”!

更新时间:2020-03-30

来源:陈俊杰刑事辩护网   编辑:陈俊杰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138 1461 7578

2400吨煤炭不翼而飞,深挖竟牵出一个“案中案”!


“警察同志,请你们帮帮忙……”2017年3月14日,芜湖某航运公司业务经理胡某行色匆匆,赶到镇江分局报警,称该公司安排的14条货船在从太仓运输煤炭到南昌的过程中,有2400余吨煤炭不翼而飞,价值人民币150余万元。

警方随即展开了调查,调查发现,这批货物原有4万吨,通过海运进入国内,为了将煤炭运到陕西,在江苏太仓,将4万吨煤分装到14条江船上,然后到达鄱阳湖进行二次减载,最后才能到达目的港。一般4万吨煤正常的损耗最大也就在100吨左右,一下次损失2400吨煤明显不正常,警方在排查是否是中间环节人员记录数据错误等可能性后,认为这很可能是一场煤炭盗窃案件。

由于煤炭转运环节十分复杂,中间装货卸货流程繁多,警方想要在这些环节中找到证据如同大海捞针,经过大量的调查的分析,警方发现,2017年2月前后,14艘船舶中有12艘船在长江靖江至镇江段水域,都有关闭AIS(船舶导航系统)、抛锚等异常行为。其中,6艘船在同一时间、在长江扬州段同一水域,都有不正常停留情况。于是,专案组决定以这6艘船为突破口,开展侦破工作。


偶发“商机”犯罪团伙扬州盗卖518吨煤炭

原来,在这6艘船不正常停靠的时间点,有几艘小船曾经在该码头卸过煤炭。经过进一步核查,锁定了小船卸载的煤炭,正来源于6艘大船。至此,突破口打开了,民警立即对小船上的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3名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他们帮助6艘大船船主销赃的犯罪事实。之后,警方又顺腾摸瓜,抓到了其他7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查明,2017年2月份,许某军等6艘船舶船主发现他们承运的煤炭,通过海轮过驳时未经过磅就装船,且所装煤炭数量货主难以控制。基于偶然发现的这一“商机”,他们先后在长江扬州段水域盗卖重达518吨、价值27万余元的煤炭。


深挖余罪丹阳“案中案”浮出水面

500多吨煤的下落找到了,那剩下的1800多吨煤去哪里了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警方开始了进一步深挖,发现14艘船船籍都是同一个地方,且船主都是同乡。根据以往经验,现在船主发现‘有机可乘’,除非特殊情况,基本每条船都会进行盗卖,而不会只有6艘船。据此,应该还有‘案中案’!”随即,专案组民警对剩余船主的动向和轨迹,继续进行分析。汇集大量线索后,民警发现今年2月份还有1200多吨煤炭曾在丹阳市某码头卸载,而时间点与该案极为吻合。

发现线索后,民警们马不停蹄展开侦查。经过几个月的不间断侦查,另外5艘船舶的13名涉案人员,也相继被抓获。

经过审讯期间的心理攻势,并调取了最后一艘轨迹异常的船舶相关资料,民警发现这艘船舶果然也于2017年2月中旬,在长江靖江水域盗卖了煤炭623吨。至此,不翼而飞的2400余吨煤炭终于被找到。


结局:案件告破,犯人最终被判刑

案件最后成功告破,2018年5月10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全犯盗窃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被告人徐某和沙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曹某等其他犯罪团伙成员吗,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行,也受到了相应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