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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新法速递

更新时间:2024-09-24

1.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17

【发布日期】202422

【实施日期】202421

【法律类别】信用管理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性】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海关总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附件248910121416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附件248910121416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8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财税〔20248

【发布日期】20240206

【实施日期】20240401

【法律类别】减免税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性】202441日至202533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现就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441日起执行至20253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26

 

3.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3号(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I)的公告)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23

【发布日期】2024226

【实施日期】2024226

【法律类别】商品归类法规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性】现行有效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第一批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