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贸易合规 CONSTRUCTION

AEO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AEO管理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理解

更新时间:2024-09-24

海关高级认证中有一项要求查看企业的报关单涉税要素申报是否规范,那么哪些属于涉税要素呢?

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114号公告(简称“114号公告”),对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中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指标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

“涉税要素申报规范”的意思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履行合规自主申报、 自行缴税主体责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税则号列、价格、原产国等涉税要素,确保税款应缴尽缴。

涉税要素申报规范”的认定分解为“规范申报”、“归类”、“暂定税率商品编号、减免税政策相关商品编号”、 “价格”及“原产地”共5大类10个细分项目。10个细分项目又分为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和“不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

不以少缴税款认定标准有5个商品规范申报、特许权使用费申报规范性、特殊关系确认及价格影响确认申报规范性、公式定价结算规范性、原产地单证申报规范性。

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也有5个:归类准确性,暂定税率、减免税政策相关商品编号申报准确性,完税价格申报真实性、准确性,报关单商品项“优惠贸易协定享惠”和“原产国(地区)”申报真实准确,贸易救济措施货物计税信息填报规范性。

出现以下情形的,判定相关项目指标为“达标”:

1. 未发现企业存在《认定标准》项目中“认定存在不规范问题”情形;或者

2. 发现企业存在《认定标准》项目中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的“认定存在不规范问题”情形,但企业未造成少缴税款,或者少缴税款金额累计未超过10万元的。
 

出现以下情形的,判定相关项目指标为“不达标”:

1. 发现企业存在《认定标准》项目中不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的“认定存在不规范问题”情形;或者

2. 发现企业存在《认定标准》项目中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的“认定存在不规范问题”情形,且企业造成少缴税款金额累计超过 10 万元。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该项标准的认定是由海关关税征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