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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变化点和具体应对 |
| 更新时间:2022-12-05 |
2022年11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新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新标准总体上简化了以前的要求,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认为,现阶段简化部分仍然可以按照旧的标准执行,新标准增加的内容,我们进行了梳理,供大家进行修订时参考。 1.关企沟通联系合作:增加了“在发现异常、可疑的货物单据或者非法、可疑和不明货物涉及海关业务时,及时通知海关。” 该条改自旧标准危机管理和货物、物品安全中涉及到的异常情况应当通知海关的条款。 应对方法:在进出口业务职责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中增加相应的条款予以明确。 2.进出口单证:增加了建立并执行禁止类产品合规审查制度。 该条款替代了旧标准中的建立安全准入控制制度。 应对方法:很多企业不了解什么是安全准入控制制度,因而无法落地,现在海关明确企业要审查原材料和产成品是否属于禁止类的产品,要建立相应的产品制度,这是基于《出口管制法》的实施。 3.信息系统:明确要求建立并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墙、密码等保护信息系统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防止信息丢失的程序和备份功能。 应对方法: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中增加关于建立“防火墙、密码等保护信息系统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防止信息丢失的程序和备份功能”的制度要求。 4.内部审计和改进:增加了:发现有不符合海关企业认证标准事项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应当主动及时向海关报告。 应对方法:在审计制度中增加要求“发现有不符合海关企业认证标准事项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应当主动及时向海关报告。”并配合相应的记录文件。 5.经营场所安全:增加1)进出控制措施,进出监控、指纹、人脸识别或锁闭装置等,2)仅允许经正确识别和授权的人员、车辆和货物进出。3)单证存放区域和装卸台、仓储区域等实施受控进入管理,明确标识。4)经营场所的重要敏感区域装有视频监控。 应对方法:经营场所安全制度做一定的调整,并对记录文件进行增加改进。 6.人员安全:增加对在安全敏感岗位工作的员工应当进行定期或者有原因的背景调查。 应对方法:在制度文件中列明哪些是安全敏感岗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一年一次的背景审核,或者出现个人异常情况进行背景审核。 7.货物、物品安全:1)明确集装箱解释,包括海运集装箱、空运集装器和在火车、卡车、飞机、轮船和任何其他运输工具上的用于装运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的可移动装置和厢式货车。2)新标准将货物、物品安全和集装箱安全及司机身份核实合并成货物、物品安全一起管理。3)明确要求企业及对封条有责任的商业伙伴都要执行封条管理 应对方法:在相应制度中进行更新,同时重点是对于装运进出口货物的可移动装置和厢式货车都要按照“七点检查法”。 8. 海关业务和贸易安全培训:增加了对员工保密意识的教育和培训。 应对方法:培训制度中增加保密意识的培训,实际培训中把保密意识的培训和信息安全培训放在一起同步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