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 CONSTRUCTION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团队公益 | 一场来自于全国各地刑辩律师的大讨论,刑辩律师应如何更好的化解嫌疑人家属提及的传递物品、拍照、发放香烟的要求

更新时间:2020-02-07

窥探 | 一场来自于全国各地刑辩律师的大讨论,刑辩律师应如何更好的化解嫌疑人家属提及的传递物品、拍照、发放香烟的要求

   主持人任文建律师  受刑辩俊杰公众号创始人陈俊杰律师委托由我来主持本次“刑辩俊杰”全国刑辩律师交流群的第一次全体讨论,希望大家积极发言踊跃参与,因为我们群里的律师基本都是刑辩律师,其中有众多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但也有虚心好学刚刚执业的青年律师,还有极少部分法学研究生,法律本科生,所以各位律师所参与的每一次讨论都可能会对在座的同仁有所帮助,对自己已形成惯例但未经提炼的办案方式进行深入思考,现发表讨论题目如下。

 

  场景:“某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支付的律师费很高,但该当事人及家属有许多并不关乎于刑事辩护本身的要求,面对嫌疑人家属提及的:“你能拍张我老公在看守所里面的照片吗?你能把我和孩子的照片带给看守所的老公看吗 ?他喜欢抽烟,我买了两包香烟你能带给我老公吗?”及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向你要香烟抽的这类要求,作为刑辩律师的你会怎样做?可以延申讨论展开作答。希望“刑辩俊杰”全国律师交流群的各位同仁积极参与讨论。

 

  刘杨(南京) 可以把孩子的或者他家人的照片印在短袖衬衫上,不过南京很多看守所都不让送衣服了,需要在里面买照片可以给看,但是不能让嫌疑人带回看守所,也可以把照片印在衣服上 ,送衣服的时候送进去,嫌疑人可以在里面天天看。

 

  武汉 路志雄律师 湖北省不能带手机进看守所。必须交给当班警官!

 

  文叶  我们当地因为会见当事人违规有个律师被吊销了执业证。

 

  张律师  家人的照片可以拿着让他看吧,只要不给他就行。

 

  田丽律师  可以把照片打印出来放在案件档案袋里带进去给他看下吧?

 

  阿华🚩律师 直接明确拒绝,委托前没有遇到过委托人提出这种问题,委托后遇到过两三个委托人提出过这种问题。

 

  董春生律师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每件载体都有可能传递信息 还是摆正自己的位置最好,律师会见本身就是制度的安排,做自己应当做的就好了。 切记,不要把当事人和委托当成自己人,只是合同关系而已。

  

  毕津颖律师~18790862361  不可以,万一是同案犯,有可能存在暗示。拒绝,但可以告诉他他们的状态,比如说让你别操心家里照顾好自己什么的。

 

  黄景宜律师  |  Rachel · Huang  律师是不能带手机会见的,看照片打印出来看一会,不能带回监室,带烟必须明确拒绝,上次会见遇见公安人员直接进来给了嫌疑人一根烟看守所马上派人过来喝斥。 另外在代理接案子的时候就明确告知做一个流程表和告知事项,还有会见次数的问题。

 

  北京京师|秦美多|刑事律师  建议不要做和会见目的无关的事情,当初会见的时候,嫌疑人也提出一些,我就指了一下上面的摄像头,告诉他这是高清的。注意有个别的看守所没有存包以及手机的地方,而且他们允许你带进去。这种情况进去时候一定要关机。我有一次和北京的一个律师一起到石家庄去会见,刚会见完,嫌疑人直接翻供。听朋友说侦查机关还到看守所进行了调查,结果一无所获。幸好我们当初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没有做任何和会见无关的事情。

 

  黄景宜律师  |  Rachel · Huang  风险太高了,个人认为家属的期望和信任是一方面,但是很多要求要及时做情感疏导,让家属理解为什么不能做。不是出了钱就能买通很多事项的。费用高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满足他们的体验感,而不是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感觉需要心里建设。

 

  任律师  我本人抽烟,但会见时从不抽烟,当事人问我要烟我说我不会吸烟。不好意思 。 实习期间去南京看守所,一个熟门熟路的老师傅带我,他知道哪里可以给烟就给 ,结束后一再提醒我,千万不要乱给烟,这个看守所他熟悉。你们年轻人千万不可。

 

  李慕白Lawyer  坚决不能带烟进去 谢谢任律提醒,我会见时就说我不抽烟,从不带烟,但是有一次竟然在北京的看守所里的律师会见室中发现有烟头。

 

  李央 金亚太律所  不要踏红线,不要拿职业生涯开玩笑。

 

  逝去的日子 我们直接拒绝,明确告知:法律范围内我们负责,法律之外我们无能为力,我们不能因为你的一个案子丢了自己的饭碗。

 

  朱鹏律师  我认为应该委婉拒绝。如果很难缠,干脆不接了。 最好什么信息都别带,谁知道是不是什么暗号。

 

  汇恒律所 - 郭彩影  照片不能看吧。我们这有些看守所对律师很有敌意的。我觉得不是业务范围内的一切,都干脆拒绝。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北京京师|秦美多|刑事律师  带刑案都十几年了,但每次都还是如履薄冰,比新律师还谨慎。 代刑案一定要学会顶住压力。压力一般来自三方面,一方面是嫌疑人,另外一方面是家属,还有一方面是办案机关。 我一般先给家属说,这是不可以的,不仅对律师不好,对里边的当事人甚至你们自己也不好。

 

  傅其律师  案件毕竟都是收费的,而且有些案件收费可观,直接不代理,难免可惜。我感觉从接案开始,就需要先把“节奏”带到律师这边,从接案开始就让家属认识到找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让家属也把重心放在案件本身上(律师是办案,不是给你带话、慰问嫌疑人的,无形中要适当建立气场。),家属最关心的肯定还是案件本身,后面家属如果提出这种要求,就比较好向家属解释:“这是违规且对案件不利的,小则嫌疑人在里面吃个处分什么的,大则影响案件辩护效果。”家属一般不会冒对嫌疑人不利的风险。如果家属再坚持,我也遇到过,如果家属认为这是律师能做到的,那就让他再请一位“生活律师”(现实的讲,我知道有律师递烟、看相片的),或者解除合同。后来家属没有再提类似要求,只谈案件了。

 

  北京京师|秦美多|刑事律师  这种情况我就会说,如果跟案件无关,你们可以通过看守所转交呀,如果可以的话你们通过看守所转交是合法的,如果不行,你们也没什么责任。如果我都进去了,谁去救他?当然有些家属说,没关系,和案件无关。

 

  AUG_JDeer (四川) 该拒绝的委托人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应该拒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让家属指挥律师办案。但律师要注意沟通方式,沟通态度。涉及重大的决策,律师要有证据意识。同时借鉴@傅其律师 律师分享的经验,我觉得可以把违规会见可能对嫌疑人造成的不利后果,案件的结果结合起来解释,说服。因为委托人和律师是合同关系,委托人只关心结果,管律师风险?但他关心嫌疑人,关心案子结果。

 

  毕津颖律师~18790862361 (河南 安阳)  对于拍犯嫌人照片,拒绝,告知家属刑诉法及律师法等相关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要求,看守所内严禁录音录像,并提前告知家属看守所内环境和生活等一些知道细节,并明确告知家属会帮其传达关心并在会见后回复其犯嫌近况。对于给犯嫌看家人照片,从家属哪里接过但可以不多说,在会见后请示管教,转移责任。对于捎烟,一种看具体所里规定应对。大多不管,比如可以在边会见边记录过程中让犯嫌吸烟,但不能成盒给。一种是请示管教,一种是直接拒绝,告知家属看守所内严禁带烟或吸烟。

 

结 语

  本次交流共有48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刑辩律师参与了讨论,群里400余名律师观看了这48位律师的精彩发言,本篇文章选取了部分讨论内容予以分享,之所以这样选题,不仅仅是受我们“刑辩俊杰”微信公众号昨天发表的《个体违规伤害的是整个行业》这篇文章之启发,也是因为我们群内的部分律师和全国各地的很多年轻律师他们刚刚执业,刚刚办理刑事案件,抱着对刑事辩护的热爱和渴望,但他们经验尚缺却又积蓄微薄,为了让这些值得受人尊敬的年轻律师不为五斗米折腰,让年轻律师少走弯路,既防范执业风险,又巧妙应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既办理好案件,又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所以才这样选题,理越辩越明,阅读完文章的众位朋友及在做的各位律师想必内心早已有了自己的正确答案。此时正是疫情最严重的时期,在此祝愿诸位百病不侵。疫情过后继续冲锋在刑辩一线,为中国法制进程添砖加瓦。也欢迎想加入我们的律师同仁加我们任律师的微信:1987019773,由他来拉想加入我们的律师同仁。

刑辩俊杰微信公众号简介

  “刑辩俊杰”微信公众号是由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陈俊杰律师于2016年创建的,至今已经运营了4年时间,共计发布了400多篇文章,该公众号于20199月改版,之所以搭建这个公众号,陈律师这样讲:“我认为每一个有志于专门从事刑辩业务的律师都是值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除了要面对的案源、业务能力提升等问题之外,还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面临着更大的执业风险。刑辩律师比其他任何律师都需要加强交流,所以我们决定重新搭建微信公众号平台,让其成为刑辩律师交流提升的平台。同时,我个人认为刑事辩护应当走团队化、规范化、精细化之路,我们也在积极打造精英团队,目的就是做好每一个案件,对每一个委托人负责!”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团队的力量也是有限的,在此也欢迎大家的关注“刑辩俊杰”微信公众号并投稿。

关于投稿

  投稿请联系,刑辩俊杰成员任文建律师,微信号码:1987019773,投稿内容与刑事业务相关,可以是您的执业感悟、成功案例、也可以是办案札记、阅卷方法及法律检索技巧,还可以是沟通方式谈判技巧与案源开拓的方法与手段,在此不一一列举,投稿时请将您的文章、工作单位、个人简历及个人形象照发一并发送给我们,我们会有专人进行编辑,同声相应,通气相求,让我们一起共同进步,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