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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功案例:矿渣固废走私案中的无罪辩护

更新时间:2026-01-05

2018年9月,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曾重点报道一起全国瞩目的案件——“海关责令退运‘3·25’特大走私案”,涉案固体废物达2.7万吨,是当时我国查获的最大宗矿渣类固体废物走私案。

案件源于2018年2月,某贸易公司以“球碎矿”名义申报进口货物,实则是球团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混合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海关在侦查中发现,该公司通过篡改指标、洗单、高报价格、伪报品名等方式,在江苏、广东等地走私约31.3万吨固体废物。

这起案件涉及面广,除涉案贸易公司负责人外,货代公司负责人、卸货港口负责人、检验机构人员等均被纳入侦查范围。

我们的委托人陈某,系某卸货港的负责人。办案机关怀疑其在货物卸港期间为走私提供便利,陈某一度被刑事拘留。

在案件最关键、最艰难的阶段,陈某找到我们团队。我们第一时间介入,从两个方面展开工作:

一方面,帮助陈某全面梳理案情,分析侦查机关的调查方向,指导其在讯问中坚持事实、实事求是,避免因恐惧或侥幸心理而作出不利陈述。

另一方面,我们给予陈某心理上的支持与陪伴,让其在取保候审和刑拘期间保持信念,不因身陷困境而丧失对法律的信心。

最终,陈某在被刑拘30天后无罪释放

此案历时一年多,经历了侦查与审查起诉两个阶段,最终结果出乎很多人意料——全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无罪

其中,晏山嵘律师作为检验机构工作人员的辩护人,先后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上级部门出具了三十余份法律意见,得到最高检、广东省检、海关总署及缉私局的关注和批示。案件审查过程中,三家固废鉴定机构共出具八份鉴定意见,均认定货物为固废。但晏山嵘律师通过深入研究矿石与固废的区别,提出有力反证意见,逐步扭转了案件走向。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涉案人员无罪。

本案的意义在于:

 • 这是一起全国瞩目的“史上最大宗”矿渣类固废走私案;

 • 也是一起多部门、多环节被卷入的复杂案件;

 • 更是一场坚持事实与法律力量的无罪辩护典型案例。